根据《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保障房需要的条件有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具有本市户籍;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财产总额不超过财产限额;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等。具体的条件在各个城市不同,可以详询当地有关部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优先予以保障(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二)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三)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四)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的家庭;(五)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保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