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二审一般两个月下判决书,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案情复杂的案件,最多四个月下判决书。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复杂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