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根据《专利法》第十条之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处登记之日起生效。”
2、专利转让材料:需要准备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企业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需要身份证复印件)转让合同。
3、专利转让流程:签署转让合同——提交材料——受理——审查——审定——批准——告知。
4、审查通过经批准的,制作审批文书,通知申请单位;审查未通过或未经批准的,以书面形式告知报审单位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和救济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