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法定年度结息日,结息期为上年的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因此这两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市民都会陆续收到一条公积金利息到账的短信提醒。7月1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公布了年度结息的具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计息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计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年利率1.5%给付缴存利息。利息自动转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纳入以后年度结息基数,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