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领结婚证不一定要婚检。我国婚姻登记手续中取消了强制当事人进行婚检的制度,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原则,不过政府提倡在婚姻登记前当事人进行婚检,因为婚检有利于当事人及当事人婚姻。双方当事人今后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不需要强制婚检。
一、结婚前必须婚前体检吗
我国《民法典》没有强制婚前检查的规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这表示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不实行婚检。现在婚检不是强制性行为,是夫妻自愿行为。
二、婚检自愿还是非自愿
现在婚检并非强制的,婚检只在自愿的前提下展开。婚检针对的主要有三大类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类疾病。男女一方如果患有以上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三、离婚的人再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离婚的人再婚需要提交以下证件:
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双人照(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5、婚检证明(自愿)。
属于离异的,应提供由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单身证明。所以离婚后再次结婚的,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这几样是一定要提交的,还有一个婚检证明的话,主要还是要看当地部门的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