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是怎么回事?包含医保吗?医保缴费年限要连续吗?
视同缴费年限当然包括医保,医保的规定缴费年限不一定要连续。
之所以有视同缴费年限这个说法,主要是基于我国全民统一社保制度建立的时间相对较晚,1986年试点以来,1992年到1996年的四年时间进行全国推广。
到1996年之后,基本上实现了统一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那么如何确定一个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呢?就是从个人开始工作中的那天起,一直到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那天结束。一般截止日期基本会落在1992年到1996年之间。当然也有一些早期试点的,可能会更早。
城镇基础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在1998年,真正落实是以1999年开始。也就是说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间可能要到1998年。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医保的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不一致的。基础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而医疗保险缴费年则从15年到30年不等,因地而异。
比如北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25年,上海就是15年,而山东有些地方是30年。
需要指出的是,在办理退休的时候,不仅仅是要满足15年的基本养老缴费年限,还要满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才能够办理退休,否则就是退休了,或者即便退休了也无法享受医疗待遇。
如果退休的时候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满足,可以选择一次性补交,或者退休之后继续缴纳,直到缴满足够的年限,在此期间是不能够享受医疗保险。
这一点非常重要,尤其对于那些要办理异地退休的人员来说,要关注当地的退休要求。有的地方就要求,如果医疗保险不满足缴费年限的话,是不可以在当地办理退休的,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这样对于那些在大城市缴纳社保,户籍在小城市的人员来说是比较吃亏的。
最后再说明一点,无论是医疗保险或者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加计算的,中间可以不连续。但是,我们在实际缴费的过程中,如果不是特殊情况,尽量不要中断社保,因为这样会影响到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