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异地退休金(或者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简称老年居民)等。
根据《常熟市落实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过渡方案》(常政发规字〔2020〕1号)和《关于调整常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医保〔2021〕32号)规定,现就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非就业居民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异地退休金(或者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简称老年居民)。
2.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简称失业人员)。
(二)学生少儿
1.在本市教育部门注册备案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所有就读的学生少儿。
2.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
3.取得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资格的新市民学龄前子女。
(三)大学生
特指在常熟理工学院、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常熟分院就读的大学生。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标准
1.老年居民每人每年490元
2.其他居民每人每年510元
3.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00元
4.大学生每人每年190元
补助标准:
1.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00元
2.其他居民每人每年1100元
3.学生儿童及大学生每人每年700元
4.全额补助: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救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参核退役人员、建档立卡人员、特困职工、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
三、参保时间
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
四、参保和缴费方式
(一)2024年续保本市户籍人员,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完成2024年度医疗保险费缴纳:
1.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自主缴费(推荐使用);
2.通过常熟农商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常熟各营业网点窗口缴费;
3.将缴费部分足额存至代扣协议有效的缴费银行卡中,待银行代扣征收。
(二)2024年新增参保的人员,通过以下方式完成参保缴费:
1.本市户籍的非就业居民和不在校的学生少儿,持有效身份证明至各镇(街道)指定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通过“常熟医保”微信公众号—“智慧医保”—“居民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按照上述方式缴费。
2.在校就读的学生少儿,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家长通过“常熟医保”微信公众号—“智慧医保”—“居民参保”办理参保登记;未在常熟参保的外地户籍家长,持学生有效身份证明至居住地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自主缴费。
3.符合参保条件的新市民学龄前子女,家长持有效身份证明至入医申请所在地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通过“常熟医保”微信公众号—“智慧医保”—“居民参保”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自主缴费。
4.首次参保的新生儿和户籍新迁入人员,须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至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新增人员信息后,办理参保登记,按照上述方式缴费。
(三)本市高校大学生由所在学校集中代办参保缴费。
(四)如需打印缴费凭证的参保人员,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和打印
—“公众服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
(五)2024年度不再续保的人员,应在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内通过“常熟医保”微信公众号—“智慧医保”—“居民停保”自助办理或持有效身份证明至各镇(街道)指定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停保手续。
五、待遇享受
参保人员在上述缴费期完成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新生儿可在出生后三个月内,按2024年度全年标准缴费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日期在2024年1月1日之前的,在足额补缴202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可按规定结付出生日至2024年末的医疗费用。
六、就医凭证的办理
根据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和申领社会保障卡,用于医保就医结算和线上业务办理。
七、其他事宜
(一)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户籍迁入本市、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新增医疗救助对象、未实现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和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须携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各镇(街道)指定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自主缴费后,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二)参保登记、待遇政策咨询电话:12345。申报缴费、票据领取咨询电话:96888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