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异地就医办理手续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社会保险保障卡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
3、选择异地就医的结算方式;
4、可选择直接刷卡结算或者先自行垫付后报销;
5、选择异地就医的定点医院,可选择2到3家医院;
6、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审核参保人信息;
7、将参保人的信息上传到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一般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方式如下:如果报销发生住院时,首先需要报告当地医保局备案,然后出院时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明细表、医疗费用收据、医保证等证件材料到当地医保局办理即可。
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