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161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但是有特殊情况的普通审理期限还可以延长,即是6个月加6个月,再加后面申请延长的期限。如果不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一般第一次不会判离,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判离婚时间一年以上。
离婚诉讼案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诉讼案适用简易程序的需要三个月。离婚诉讼案适用普通程序的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于第一次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情形,则要第二次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六个月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时间则更久,可能达两年以上。
离婚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2、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2、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诉讼离婚一般要多长时间,诉讼离婚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一般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左右时间,具体时间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诉讼方式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