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收购要约什么时候发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有购买意向的,收购人就可以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应当制作要约的收购报告书,并且聘请财务顾问,同时通知被收购公司,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进行提示性公告,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作特别说明。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本次收购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作出特别提示,并在取得批准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