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王忠铭律师,男,中共党员,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山西省妇女干部学校文秘教研室主任,讲师,山西劳动维权律师网创办者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五条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