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看具体情况,本市户口能否跨区上学,由镇街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学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的入学办法、条件和要求。每个地区具体要求都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一般流程:1、学校审批家长向学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跨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就读学校审核跨区学生的户口薄、房产证(以下简称两证)等有效证件,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2、跨出区教育局审批家长携带《登记表》及两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小学所在(跨出)区教育局办理跨出审批盖章。3、跨入区教育局审批家长携带《登记表》及两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出审批盖章。4、审批后两区教育局备案审批完成后,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登记表》分别送到跨入、跨出区教育局,以便核实名单、交换档案并登记信息进行分配。二、转学流程:1、由现在就读的学校开出同意转出的条(有专用单) ;2、凭上单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开出接收单。3、到转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报案在接收单上盖章。4、凭转入学校的接收单(有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到现在就读的学校开出转学证。5、到现在就读的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在转学证上盖章。6、凭转学单到转入学校报到就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