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个人或者相关单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责任或者变更监护关系。可以起诉的单位主要有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