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