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公司还是个人债务,主要看债务是谁所负的,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借的,属于公司债务,以个人名义借的,是个人债务。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以合同是否加盖公司公章来区分。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属于公司的债务,其双方签订的合同加盖有公司公章。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所签订的合同只有个人签名,没有加盖公章。如果是公司债务,必须由公司进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用偿还。风险提示:公司内部可以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做出进一步的限制。公司内部的限制包括章程、规章和决议。例如,有的公司的章程规定如果对外交易达到一定的金额,法定代表人必须征得董事会的同意之后方可签署成交,否则由其个人承担责任。章程和董事会、股东会的决议也可以做出类似的限制。但是规章和决议属于公司内部规定,外人无从知,所以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个人公司债务如何分配
个人独资企业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企业投资人要求为一个自然人,该企业的所有资产都为这个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债务问题,首先以企业的名义对债务进行偿还责任,如果没有能力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定该独资企业的其余资产用来偿还,执法部门启动“救济程序”变更偿还主体,可以将独资人的其他财产用来偿还企业的债务,总之,投资人要对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风险提示:1、公司遇债务问题如果不合理解决,将有可能会对公司信誉造成损失。2、遇到公司债务问题,建议积极与对方进行协商沟通。3、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向法院起诉是最后也是最强制有效的措施。4、还需要注意民事诉讼中权利人主张权利能够得到保护的有效期限为3年,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
如何认定公司债务担保人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风险提示:公司做担保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 银行在做担保融资业务时,可通过查阅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工商档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报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资料等途径了解担保人、被担保人是否存在投资或持股关系,存在冲突的,以工商登记及公众能够知悉的信息为准。还应对公司章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给予关注,不能确定的,应向登记机关查询。2. 依据《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手续,确保担保效力。3. 遵循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即使不存在投资或持股关系,也应尽量采取股东会形成同意担保决议的形式,那种仅仅采用在担保合同上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方式是不可取的。
个人独资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企业投资人要求为一个自然人,该企业的所有资产都为这个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债务问题,首先以企业的名义对债务进行偿还责任,如果没有能力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定该独资企业的其余资产用来偿还,执法部门启动“救济程序”变更偿还主体,可以将独资人的其他财产用来偿还企业的债务,总之,投资人要对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风险提示:企业债务处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2.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3.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4.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5.充分重视律师的作用。
公司债务个人连带责任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个人连带责任处理:(1)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应做为清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值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4)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共同债务。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可以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2、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并不能免除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还款责任,法定代表人个人仍是借贷关系中的还款义务人。风险提示:一般来讲,在经济社会,奉行的基本原则是“谁欠的债务谁来偿还”。审查的基本原则为审查借款人的名义。在确定借款关系的主体时应当综合签约主体,实际归还部分还款的主体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