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结婚登记需要户口本吗
现在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这是国家法律明确要求的身份证明材料。根据《民法典》第二章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1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为什么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
为什么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用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不行吗?这个问题背后的原因有3种:
1、身份证体现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有效期和发证机关。
2、户口本信息更详细全面,不仅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地址等,还有住址、门牌号、家庭人口、籍贯和婚姻状况等信息。
3、对于冒名顶替或造假等现象来说,单独伪造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难度相对低,两证一起造假难度高。
三、没有户口本能不能领证
没有户口本也能领证,但是根据没有户口的3种原因,具体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所属地区内没有规范户口簿,只能提供户籍证明,去派出所盖章就能办理结婚证。
2、只有集体户口不能提供正本,只是复印件。这时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派出所盖章,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
3、由于家庭干涉无法拿到户口或毕业后未落户需要办结婚证。家庭干涉需要进行沟通、协调;而未落户婚姻登记可凭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证明办理。
四、领结婚证需要带的证件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领结婚证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领结婚证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打算领结婚证的新人,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还要了解领证的流程,这样办事效率会更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