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辞职的时候,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额取出来,但只有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
一、自建房的怎么领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装修房子吗?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可以能取出来装修房子。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已达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房贷本息、支付自住房租超出了家庭月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十五以上部分,或者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了本市。那么就可以支取公积金。
三、没有离职证明可以取公积金吗
没有离职证明是取不了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