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地址虚假注册如何处罚
注册公司时提供虚假住所的,是属于提交虚假材料的情形,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第六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设立公司办理注册登记的程序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登记
⑴申请人为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
⑵需提交的文件:
①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③公司章程;
④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⑤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⑥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⑨公司住所证明。
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注意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3、核准登记
工商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法定文件后,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并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否则,申请人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册公司时提供虚假住所的,是属于提交虚假材料的情形,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