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位阶排列
第一位阶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因而处于最高的法律位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二位阶是法律。
这里的法律当然是基于狭义,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由国家主席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位阶是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以国务院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位阶是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得到授权的有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出的规范性文件。
第五位阶是规章。
规章,也称政府规章或行政规章,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在本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