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无业居民均可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下八类人不用缴费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1、参照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
2、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3、享受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享受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
5、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
6、七至十级残疾军人
7、城镇优抚对象
8、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人员
《细则》规定,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参保人员由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他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