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600M2。
(二)科室设置
1、急诊室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
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2、医技科室
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选设电诊检查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病案资料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
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所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
3、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
X光室不少于60M2(包括投照室、洗片室、阅片室等)。
集中输液的每个单元不少于16M2。
手术区域不少于40M2,手术室(间)不少于20M2。(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M2。
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M2。
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M2。
4、每治疗床、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M2。
5、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注:重点部门的卫生学要求:
1、手术室
(1)内部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洁污分开,区域间标志明确(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刷手间和医生更衣间要独立,手术室入口处设缓冲间。
(2)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2、消毒供应室
(1)周围环境无污染源;内部布局合理,三区划分清楚(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
(2)天花板、墙壁、地面等光滑,耐清洗,避免异物脱落。
3、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的卫生要求:
(1)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清洁区、污染区);
(2)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三)人员
1、执业医师配备不少于7名,其中各级医师比例为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不少于1:2:4。
2、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
3、注册护士配备不少于8名,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4、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设备
1、基本设备
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测定仪、恒温箱、电冰箱、X线机、紫外线消毒灯、B超、高压灭菌设备、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2、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注册资金到位,流动资金至少在10万元(RMB)以上。
二、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等级医院管理将医院分成一、二、三级,一、二级医院分别分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的。医院等级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