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职工医保人员如常住外地,医疗保险怎么报销?本文详解外地医保就医医保报销标准和外地医保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外地医保就医医保报销标准工作或居住在异地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应在当地选择1—4所具有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一级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社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长居外地就医申请具体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的知识。
外地医保就医医保报销标准
工作或居住在异地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应在当地选择1—4所具有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一级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所定点零售药店,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作为定点医疗和购药单位。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年度内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报。跨年度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入院年度的起付标准计算,费用计出入院日所在的年度。
长居外地就医申请具体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南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居住外地就医申请表》,并出具居住地有效的居住证明及复印件(有居住地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暂住证之一的即可,单位外派工作学习的可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后,经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后报本市医保中心审核备案。
外地医保报销流程
2、报销时须出具:(1)、本人医保证历、社会保障卡、有效票据及审批手续;(2)、门诊:病历、复式处方(票据有费用明细的除外)、有关检查化验报告,定点零售药店购处方药需附定点医疗机构处方;(3)、住院: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并须医院盖章。
3、当事人应及时报销有关医疗费用。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底,特殊情况可延至次年1月,逾期不予报销。
相关问题:
1、南通市区医保卡在南通所辖的县(市)好用吗?
答:《南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市、县(市、区)异地就医划卡结算暂行办法》(通人社(L)〔2010〕121号)文件规定:长期居住各县(市、区)的南通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在各县(市、区)与市区医保联网的定点医院直接划卡结算,划卡结算的定点医院为海安县人民医院、如皋市中医院、如东县人民医院、通州市人民医院、通州市中医院、通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海门市人民医院、海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启东市人民医院。
2、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其无收入来源配偶都能获得遗属补贴吗?
答:习惯上所讲的“遗属补贴”,准确的名称为“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关于“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供养范围、供养条件、供养关系的确认和审核条件等,**社险【2004】2号文、**社险【2004】13号文做出了相关规定。对照相关规定,不是所有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其配偶都能获得“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具体那些对象可以获得“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1、200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在2004年1月1日后死亡的,其配偶在其办理离退休手续前,已按原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确认为供养直系亲属,且在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无收入来源配偶符合现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按规定标准获得“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2、2003年12月31日后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时其配偶符合现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无收入来源配偶可按规定标准获得“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