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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义务的目的在于实现给付的利益,使得主给付义务更臻完善,而附随义务的作用在于弥补给付义务的不足,以确保债权人的利益的完整。二者与给付的关联程度、不确定性程度以及法定或约定的可能性都存在差异。...查看全文
没有必要一定要有附带义务,只需要有附加义务即可。主要区别在于,附加义务是基于诚实守信原则产生的,而主要义务则是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产生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主给付义务和随附义务两者的区别为:主给付义务是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而附随义务是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查看全文
合同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2、主给付义务产生相应的抗辩权,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抗辩权。3、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履行...查看全文
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在学理上可分为三点: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债之关系的类型。附随义务是随着债之关系的发展,于个别情况要求当事人的一方有所作为或不作为,以维护相对人的利益,对任何债的关系(尤其是合同)都...查看全文
给付义务是主要责任,附随义务是辅助责任,为实现主要责任而设置的补充条款。...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对待给付前,有权拒绝自己的给付...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目的或作用的不同。从给付义务的目的在于实现给付的利益;附随义务的作用在于弥补给付义务的不足。2.不确定性的程度不同。从给付义务其内容在债的发生时通常可以得到确定;附随义务在债发生时,基本不可能确定。3.可诉性不同。...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目的或作用的不同。从给付义务的目的在于实现给付的利益;附随义务的作用在于弥补给付义务的不足。2.不确定性的程度不同。从给付义务其内容在债的发生时通常可以得到确定;附随义务在债发生时,基本不可能确定。3.可诉性不同。...查看全文
没有随附义务,只有附随义务。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两者的区别在于附随义务的产生依据为诚实信用原则,主给付义务产生的依据为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 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的区别 合同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给付义务又分为主给付义...查看全文
合同义务包含主、从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违反主、从给付义务都可单独起诉要求履行,但产生依据、范围、内容和履行抗辩权不同。...查看全文
从给付义务的目的在于实现给付的利益,附随义务的作用在于弥补给付义务的不足;给付义务的内容通常可以得到确定,附随义务在债发生时基本不可能确定;能够独立诉请履行的为从给付义务,不能独立诉请履行的为附随义务。...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两者本质不同,从给付义务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不确定性的程度不同,从给付义务因以确保主给付义务为目的,故其内容在债的发生时通常可以得到确定,而附随义务在债发生时,基本不可能确定。法定或约定的可能性不同。从给...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两者本质不同,从给付义务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不确定性的程度不同,从给付义务因以确保主给付义务为目的,故其内容在债的发生时通常可以得到确定,而附随义务在债发生时,基本不可能确定。法定或约定的可能性不同。从给...查看全文
支付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在于:支付义务是具有补贴主支付义务的功能,附随义务则是实现主支付义务的补充条款,从而更好地履行双方的责任。支付义务不是合同所必需的,但有助于实现债权人的利益,独立成为诉权标的;而附随义务是根据合同关系发展和...查看全文
判决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可以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被判决无效后,如果因合同取得财产的,取得方应当返还财产,如果不返还的,可以申请执行。 确认合同无效可否申请...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合同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主要有三点:_x000D_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附随义务是随着债之关系的发展而确定;_x000D_ 2、主给付义务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而附随义务原则上非属对...查看全文
合同的主义务、从义务及附随义务的区别 主义务,也叫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中固有的、必备的、自始确定的、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给付义务就是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买受人的主给付义务便是支付价...查看全文
从合同义务来看,即从给付义务,是指在主要给付义务之外的、没有独立意义的、只是辅助主要给付义务的义务。它的目的不是决定合同的类型,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合同的目标。附随义务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查看全文
1、给付仓单义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仓单就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也是仓储合同的组成部分。 2、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的义务; 保管人在接受存货人交存仓储物入库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入库仓储物...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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