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定监护,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的监护。除法定监护外,还有指定监护、遗嘱监护与委托监护。当法律规定的监护人不能再承担监护职责时,监护是可以变更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