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原老虎转盘道红绿灯处(林建岗);
2、开发区路口红绿灯处(南岗岗);
3、网通公司红绿灯处(邮电岗);
4、延吉大桥北侧红绿灯处(报社岗);
5、公园桥头红绿灯处(公园岗);
6、延边医院东南侧红绿灯处(森调岗);
7、滨河路与延西街路口;
8、滨河路与公新交叉路口;
9、滨河路与园辉街交叉路口;
10、公园路与园辉街交叉路口;
11、302国道机场路口。
二、违章停车与不按分道线行驶抓拍摄像头位置:
1、光明街:中关村门前、百货大楼西侧;
2、人民路:新华书店门前、邮电岗;
3、参花街:交通银行门前、劳迪门前;
4、长白路:原老虎转盘道西;
5、公园路:公园门前、延边大学门前;
6、朝阳街:批发市场门前;
7、太平街:天合超市门前、向阳幼儿园门前;
8、铁南路:公铁桥南侧;
9、北青路:北大市场门前、北大岗区;
10、局子街:联通公司门前、延吉百货大楼东;
11、爱丹路:延边医院南侧、老客运站门前;
12、站前街:火车站转盘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