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如过企业转让债务未取得债权人的同意,该转让行为无效。风险提示:债务转让的限制:(一)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二)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三)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四)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是否有效?
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无效。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该规定,转移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问题,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存在切实的利害关系。义务的转移无论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不得转移合同义务。风险提示:债务转让的限制:(一)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二)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三)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四)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企业之间能否进行企业的债务转让?
企业债务可以转让,但是该债务必须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债务,且债务人需要与第三人达成了转让债务的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转让企业债务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风险提示:公司债务转让的限制(一)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二)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三)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四)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企业之间的债务可以进行转让吗?
企业债务可以转让,但是该债务必须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债务,且债务人需要与第三人达成了转让债务的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转让企业债务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风险提示:公司债务的处理办法:(一)积极清偿债务。债务的清偿严格按照借贷合同的约定进行偿还,不论是债务种类、金额还是约定的结算期限,公司主动安排资金,及时还债,尽可能的节省债务资金流通产生的成本与费用。(二)对债务进行重组利用。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三)将债务化为资本。在无资金还债时,公司要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及时将债务转化为资本(股本)。这样,既可以吸收债权人参与公司管理,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与成功的管理经验,又可以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节省债务资金应该承担的利息支出。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吗?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风险提示:从诉讼角度来看,如果双方的债权债务事实客观存在,债权转移也没有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为了减少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即使通知的行为存在瑕疵,也应当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这样更有利于客观、及时、高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抵销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
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通过法定抵销或者双方协商抵销。1、法定抵销。企业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企业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2、约定抵销。企业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风险提示: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