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上遵从夫妻双方的约定,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的,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如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所有,由双方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定义和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时,在考虑平均分配之外,也要衡量子女照顾和女方权益的保护,例如子女由女方抚养,而女方又没有足够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除了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之外,也会在财产分割时相对照顾女方,多分一些财产给女方。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如果一方因为抚养教育子女、照顾老人等付出了更加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