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身损害鉴定费需要由败诉方赔偿。人身损害鉴定费属于必要费用,很多人身损害若不进行鉴定根本无法确定伤情等级也就无法确定赔偿数额和范围。想避免承担人身损害鉴定费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一致情况下是可以不用做人身损害鉴定的,相关费用自然就不用支付了。
法律依据: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_x000D_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