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展备案就是权利人在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届满前的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要求继续将有关知识产权在海关备案。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续展备案应当由知识产权权利人提出,权利人在申请续展备案时递交续展备案申请书,同时随附知识产权仍然有效的证明文件。
知识产权进行了如何对海关进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收发货人)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了解其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海关要求申报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的,收发货人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如何进行知识产权的海关综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收发货人)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了解其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海关要求申报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的,收发货人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有效期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有效期为十年,如果在十年之外还想要继续保护的话,需要重新申请与登记。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就是在海关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在海关备案申请保护流程是什么?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
首先向海关总署提交申请书,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
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当发现货物侵犯知识产权时,海关依法采取的禁止货物进出口的保护措施。在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被称为知识产权“边境措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有依申请的保护和依职权的保护两种模式
(1)依申请保护。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后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依申请保护模式又被称为“被动保护”模式,因为在这模式下,海关不会主动采取制止侵权嫌疑货物进出口的措施。
(2)依职权保护。指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若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已在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将主动采取扣留
和调查处理措施。由于在依职权保护模式下,海关有权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的措施,因此这一模式又被称作“主动保护”模式。应当注意的是,依职权保护模式仅适用于知识产权权利人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的情形。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直接向仓储商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的,从担保中扣除。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