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伤残等级不同,所获得的抚恤金也不同:
1、如果军人是一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10667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10330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99910元。
2、如果军人是二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9653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9145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因病88030元。
3、如果军人是三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8470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7960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因病74550元。
4、如果军人是四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6942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6267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因病57590元。
5、如果军人是五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5422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4741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因病44030元。
6、如果军人是六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4236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4008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因病因病33860元。
7、如果军人是七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3220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28820元。
8、如果军人是八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2033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18610元。
9、如果军人是九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1689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13560元。
10、如果军人是十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1186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10140元。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十七条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