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能要精神损失费。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当家庭暴力、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时,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
法律上没有统一的离婚精神赔偿标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遭受的精神创伤进行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可通过以下因素确定: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过错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过错行为的后果;
(四)过错方的利润;
(五)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