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
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涉嫌犯罪羁押,原告就不得行使诉权。
法律不禁止的,公民就可以行使,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的受理条件,公民就可以行使诉讼权利。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法院不应该因为被告人被羁押而剥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
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
2、如果是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告确因涉嫌犯罪正在羁押的,参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6)款之规定,裁定中止本案诉令,这样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
3、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不用等刑事案件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