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50多岁的父母是不需要赡养的,因为子女向父母支付赡养费一般应有两个条件,即父母已满60周岁且父母经济困难。但是,如果50多岁的父母确实失去生活来源,由于种种原因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则子女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
一、未满18岁对方父母不抚养对孩子有影响吗?
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但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孩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则父母不抚养不违反法律规定,因为此时孩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不再承担抚养责任。如果孩子不属于这种情况的,则未满十八周岁父母不抚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有争议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二、父母什么情况子女需要赡养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不需要任何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一般来说,父母在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时,有权要求成年子女向其支付赡养费,成年子女应当履行给付义务。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如果其父母没有劳动能力,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对其进行抚养,但是,该子女成年后如果有经济能力,仍然对其父母有赡养义务。
三、继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继父母
继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继父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子女是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应当形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继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未形成父母与子女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就不存在赡养的义务,应当由继父母自己的亲生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亲生子女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的,继父母有权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子女给付赡养费,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情况属实的,会作出相应的判决,让子女定期给付赡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