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查封的房产,解封需要7个工作日,查封房产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_x000D_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_x000D_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_x000D_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_x000D_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_x000D_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_x000D_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_x000D_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