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法律依据: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办理居住证时注意事项如下: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一、居住证收据是什么
居住证收据是发证部门在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居住证的材料后,收取材料并预约领取的证明。需要申请居住证,申请人在居住地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学习的条件之一。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市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