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应注意是否有转继承,还有注意是否有代位继承的情况。转继承的性质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又称为再继承或二次继承,是因本位继承人死亡无权利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本位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权利。
转继承有以下几个特征:转继承权必须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分割财产前死亡方才产生,转继承人的份额仅以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份额为限。如果继承人在财产分割时已明确表示放弃遗产后死亡的,就不存在转继承的问题了。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一、继承开始之后继承人死亡怎么办
这种情况可以由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1)转继承权必须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分割财产以前死亡方才产生。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为代位继承了。
(2)转继承人的份额仅以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或遗嘱继承份额为限。
(3)如果已死亡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财产分割前已明确表示放弃遗产继承了,那么就不存在转继承的问题。
(4)转继承不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且存在于遗嘱继承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