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应届毕业生当兵入伍,回户籍地应征的,档案转到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或学校所在地人才中心。入伍后,之前的学籍档案会转移到所在部队放入新兵档案。
退伍后,档案可以转回户籍地,也可以放在你所在城市的人才市场。但一定要找档无忧这样的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七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
各军区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具体工作由军区征兵办公室承办。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