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社保费用实行的是共同承担制,即用人单位与职工各承担一部分,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从个人工资扣除个人应缴的社保费用,那就是合理的。辞职了,公司扣你的保险,需看公司扣保险是在你在职期间的,还是辞职以后,是在职期间的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到劳动部门去申诉;如果是辞职以后的,就不能算是扣,而是公司没有义务再继续缴纳保险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