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移送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都会判刑的,因为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院审查,如果没有犯罪,检察院不会移送起诉的。 只有极少数的案件,具体地说,可能不到1%的案件,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起诉的,法院可能会判决被告人无罪。
开庭流程如下:
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个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评议和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