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盗窃案立案标准为: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构成的案件。
一般特点有:
1、罪犯实施犯罪前多有窥测准备活动。罪犯常借助某种身份和名义,暗中观察周围环境,掌握人们活动规律,选择作案目标,进入方法、逃跑路线和作案时机,以及准备相应的作案工具等。罪犯进行这些活动,会暴露其行迹和人的形象。发案后,可成为调查疑人疑事的线索;
2、破坏痕迹较常见。罪犯采用破坏性手段进入室内时,如挖洞、拧锁、踹门、破窗、揭瓦等,会留下破坏痕迹。入室后,常借助某种工具撬箱破锁,搜寻财物,留下相应的破坏痕迹;
3、盗窃手法常带有习惯性。多次作案的罪犯,常形成比较定型的犯罪手法。如选择同样的入室方法,使用同类的犯罪工具等;
4、有赃物可查。罪犯盗窃目的,是为取得某种财物。作案后,在使用或出售这些财物时,可能暴露出某种迹象。可通过查找赃物揭发罪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