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主体的原告是债权人,被告是次债务人,债务人为诉讼上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提起代位权诉讼条件和诉讼流程包括什么
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包括: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流程:债权人作为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起诉书中必须包含对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等,根据所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代位权有什么规定
代位权的规定有: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且该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代位权诉讼在哪个法院管辖如何确定
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有多人,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的辖区的,则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再保险人代位权有什么条件和范围
再保险人代位权的条件有,保险事故是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再保险人代位权的范围是,保险人可在赔偿金额的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民法典中合同代位权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中合同代位权的规定有:行使合同代位权需要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已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