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与取保候审的主要区别在于区别在于一是程序不同;取保候审还没有经过法律宣判,有可能免于刑事责任(服刑),缓刑是已经经过法律程序宣判。并有根据法律规定的刑期。二是执行部门不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法院宣判和服刑部门(监狱)执行。
缓刑全称是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法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而取保候审指的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两者的区别在于,缓刑属于刑罚执行方式,而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两者发生的诉讼阶段和条件也不相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