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所以,正常情况下,子女出生后,该子女的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所以孩子姓名的变更,仍应当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的,如果不是双方一致同意的,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孩子的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