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杭州居住证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1、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证明文件验正本;近照两张。材料出具单位为公安机关、申请人。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当地规定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一份; (二)当地规定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一份; (三)当地规定的连续就读证明: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一份; (四)当地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证明:证明文件验正本,提交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九条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第十条 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