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行为属于骗婚行为
1、婚姻诈骗,俗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
2、婚姻诈骗,往往是以择偶难的中青年或离异者为对象,以结婚为幌子,诈骗受害者钱财,然后以感情不和为由分手或寻机逃离。而认定骗婚需要和不道德的婚姻区别开来:
(1)、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2)、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3)、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4)、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二、遭遇骗婚怎么处理
(一)按规定,借婚姻骗取财物,并且超出索取财物的范围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犯处理。
(二)不过,遭遇骗婚后,需要尽快收集以下证据:
1、共同上当受骗的人的证言。比如同时答应多个人的求婚,并都已经开始置办彩礼的。
2、骗婚过程中的财礼收据凭证等,以及骗婚人的不正常行为表现,如果可以的话尽量录音录像。
(三)一旦确定对方属于婚姻诈骗,掌握到相关证据后,建议直接到公安局报案。
(四)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具体得根据当地的规定,已经达到相应诈骗数额的,那么将会认定为诈骗罪,并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五)据规定,诈骗数额的具体规定按如下: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依据《刑法》的规定,婚姻诈骗,俗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婚姻诈骗,往往是以择偶难的中青年或离异者为对象,以结婚为幌子,诈骗受害者钱财,然后以感情不和为由分手或寻机逃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