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武汉买房的话是可以的,但是也有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要出示连续缴纳两年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是个人所得税的证明;其次还在支付房款的时候,首付不能够少于房屋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外地户口在武汉买房的话是可以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
(二)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三)二套房,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限购区域:江岸区、江汉区、_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二、外地户口迁入本地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必须要结婚证,然后还要女方那的证明,男方的证明;再就是,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一)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二)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三)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四)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准备好相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外地户口迁入本地户口的话首先需要的是结婚证,然后是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如果是要迁往边防的话需要得到当地政府的同意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