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费用、捐赠等专项扣除+减除费用)。其中,减除费用是指月度减除标准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支出等方面的扣除。具体金额如下:1. 月度减除标准:每月5000元。2.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支出: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3. 大病医疗支出:按照实际支出进行扣除。因此,如果假设居间费500万的个人没有其他的扣除项目,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5000*12)=440万。根据按年度累计计算的个税税率表,440万应纳税所得额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48065元。因此,该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约为:(440-160)*45%-148065=223万左右至283万左右之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实际上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数额还需要根据个人的各种情况来综合计算,如是否有其他收入、是否有其他可扣除项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条 居民个人取得的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由取得所得的个人或者其他支付所得的单位负责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