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及其处理,人民法院需要查清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子女的抚养、债务的清偿等事实情况。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注意向法庭提供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婚前婚姻基础状况和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以及离婚原因等证据材料,因为这些证据材料都对法院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起着重要的作用。
2、提供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必须及时提供证据,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
3、提供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
4、提供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一、外地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外地离婚需要的资料有: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以及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3、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4、需提供2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照片。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7、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8、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9、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10、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1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12、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应向人民法院提供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起诉状以及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二、一方要是坐牢怎么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在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需要综合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婚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除了《民法典》明确规定的情形外,“一方将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依据。一般来说,只要对方被判处有期徒刑,其配偶的离婚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