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积金联名卡是指一种与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联动使用的银行借记卡。这种卡可以用于查询公积金余额、转移公积金账户以及提取公积金等操作。同时,公积金联名卡也具备普通银行卡的各项功能,如支付、取款、转账等。职工可以持有公积金联名卡,并在相关银行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操作。联名卡本身并不具有存款功能,但可以通过联动的公积金账户进行存取款等操作。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联名卡只能绑定一个公积金账户,一张卡只能对应一个人的公积金账户。如果该卡被挂失或遗失,需要及时向银行报告,以便进行补办或冻结等操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