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记录8年后可以办护照。
偷渡,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偷渡记录一般是在回国数年之后都不能办理护照的,大概是从回国那天算起八年之内不能申请护照和港澳通行证。
偷渡即偷越国(边)境,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在越过国界线或者通过法律上的拟制国界时,不从指定口岸通行、不经过边防检查或者未经出入境许可,可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偷渡的后果
一、由于偷渡者没有任何合法的身份,在法治国家里,这样的人在理论上是不存在的,因此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正因为没有保护,偷渡者往往会遭到非人的对待,尤其是偷渡者由于疾病等原因影响了“蛇头”们的经济利益时,便会被无情地丢弃,甚至杀害,而偷渡者即使能够到达目的地,也会由于没有正常的身份而被歧视、虐待。
二、偷渡活动已严重影响了我国对外经济交往和公民的正常往来,引发一系列外交交涉,干扰了我国外交工作的大局。偷渡所造成的后遗症远远不止这些,这种以生命为代价的偷渡行为,其背后隐藏的是肮脏的交易、黑恶势力的蔓延以及各种不易被察觉的社会问题。更有甚者,长时间超负荷的工作、负债的压力使许多非法移民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